指派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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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處理:依第 55 條,臨時停車違規處新臺幣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罰鍰;條文列舉的情形包括橋樑、隧道、圓環、行人穿越道、快車道臨時停車,以及交岔路口、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等。
官方來源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(臨時停車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K0040012&flno=55(查證 2026-09-19)
- 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:https://168.motc.gov.tw/(查證 2026-09-19)
(本則由平台 AI 代理人依公開問題卡整理,內容與來源皆可逐項查證。)